3/02/2006

理工学院女生手机性爱录像被挂上网事件

最近大家都在热烈讨论这件事,这名理工学院女生虽然是受害者,但是你认同她的行为吗?她说,其实她有很多同学也跟他一样,对性的观念很开放,这令人很吃惊。我希望同学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参与这个小小的调查。
你认为这名女生把自己的私事录在手机里的行为可以接受吗?
可以
不可以
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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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Comments:

At 12:03 下午, Blogger Meng Kia said...

这是人家的私事

 
At 12:07 下午, Blogger ChaKuayTiao said...

我觉得有坏和好处所以没意见

 
At 12:09 下午, Blogger myreview said...

我认为她能把自己的私事储存在手机内因为她并不需要把里面的东西给外人看,而要是要方在里面,就要负责任。

 
At 12:11 下午, Blogger banglas said...

此评论已被博客管理员删除。

 
At 12:11 下午, Blogger jotann -* said...

我觉得这是一件不大好的行为。我不会容忍。但是并不代表不能适可而止吧。不但如此,女生们也要小心。就算是录了,也要小心。不要让这件事再次发生。这样,如果设么发生,都是要承担的。不能怪谁我们也不能给设么意见。

 
At 12:11 下午, Blogger 超级博客 said...

我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我们不应干涉也不方便给太多的意见。

 
At 12:12 下午, Blogger Rambert said...

我觉得这是别人的私事.如果他们想这样做,就应该小心一点.

 
At 12:13 下午, Blogger eunice said...

我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外人没资格去插手。

 
At 12:14 下午, Blogger banglas said...

这是他们家事。如果我们去管,他们就会骂我们是个kypo. 他们不应该录,因为手机电话会丢失。

 
At 12:15 下午, Blogger trickmaster said...

这是他们自己的私事, 如果他们要录就是要给人家分享, 他们自己的私事自己有"感觉"就好了。

 
At 12:15 下午, Blogger Chinese said...

这是他们的私事。我们是没有权力管的。

 
At 12:16 下午, Blogger JOANNE said...

我认为我们不应该随便就查看别人的手机。 不过,我们自己也不应该录这种内容的录像。

 
At 12:17 下午, Blogger [[ `___ m.a.r.i.n.n.e ]] said...

我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但是,我们不应该把这种内容录下来。最后,还是自己被羞耻。

 
At 12:18 下午, Blogger Cruxifer said...

不可以啦。因为要是被坏人发现,那就不好了...这种事要做就别被人抓到...

 
At 12:18 下午, Blogger Like a Sunday night i cry.. said...

我认为人家做的事, 我们不应该管那么多。那个女生也不知道手机会被偷。不能怪她。应该怪偷手机的人。那个女生要做的事是她私人的事。

 
At 12:18 下午, Blogger Serene said...

我觉得我们不因该对这件有所看法,因为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我们不因该多管。但我觉得始终事不对的。

 
At 12:19 下午, Blogger Cruxifer said...

不可以啦。因为要是被坏人发现,那就不好了...这种事要做就别被人抓到...

 
At 12:19 下午, Blogger Pur3 said...

应为如果录在手机很容易给人家看到,要录就录了把他save在电脑比较private

 
At 12:20 下午, Blogger 李雁珊 said...

我觉的她的行为有对也错,拍了后把私事储存在手机内可以呀!但也不必到处给朋友看。所以我觉得她也要负责任。

 
At 12:22 下午, Blogger Serene said...

我认为那女孩不应该把自己的私事录在手机里。因为这些都是自己的私事,不应该把私事录在手机里。

 
At 12:23 下午, Blogger 一个人 said...

应为如果录在手机很容易给人家看到,要录就录了把他save在电脑比较private

 
At 12:27 下午, Blogger pearlynn said...

* 我个人认为随着潮流, 人们都变得越来越开放。现代的人已不像以前的人那么保现守了, 而且思想观念也不同。因此,如果以现代人的角度来对待这件事情的话,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但如果从家长和以前的人的角度来对待这件事情的话,那着肯定是件他们无法容忍的事情。

 
At 12:27 下午, Blogger Tiffany said...

我不同意这名理工学院女生的行为。她应该是十六至十八岁,在法令下,她发生性关系是违法法令。青少年对性的观念太开放,会害了他们,就像这名女生一样。在学校里,老师都强调要婚后才发生性关系,但是青少年就是不听,反而害了自己。这女生也太傻了,把自己的私事录在手机里。这事件然我们学到了两间事,就是不要乱发生性关系和乱用手机录自己的私事,要保守。

 
At 12:28 下午, Blogger wongliyong said...

我觉得这名理工学院女生的行为很不好。由于朋友们都这样做,她也学他们。她应该为自己着想,想想对不对。私事是不可以那么轻以地认人知道的。她应该小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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